被诊断为直肠癌晚期病人的初老太经过保守手术治疗后回家休养,20年来饱受病痛折磨。可直到今年3月经过进一步检查,她才得知当年的"死亡诊断"竟是一场"误会"。71岁的初老太为此将平谷区中医医院推上法庭,索赔因误诊直肠癌导致的损失。平谷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初老太起诉称,1990年5月4日她因排便困难到被告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直肠肿物,被告知需入院做全面检查。经检查,初老太直肠内的肿物被诊断为直肠癌,需手术治疗。1990年5月11日,被告医院对初老太进行了手术,手术中医生告诉初老太家属:"肿瘤有拳头大小,前边与子宫粘连,后边与脊椎粘连,质硬不能活动,台上手术人员再次考虑肿瘤已属晚期,所以无法切除,只能保肛造瘘。"初老太的家属听后只能同意医生的方案:将直肠下堵死,将肛门移至小腹部。手术做完后医生告知初老太,只能回家慢慢疗养,好的话也许可以活半年。为此,初老太的家人做好了后事准备。
出院后,初老太不仅不能像正常人如厕,只能靠小腹的造瘘,而且小腹经常疼痛,一个月就有两三次致命的疼痛,痛得厉害了就到社区医院打吊瓶,输液之后又能缓解。这样一直持续了20年。最近几次经常疼痛难忍还不时会便血。
今年3月20日初老太又疼痛难忍,输液也不起任何作用,家人赶紧带她到平谷区另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然而医生的诊断让初老太及家属大为震惊:医生称在CT片中显示根本就没有肿瘤,疼痛完全是由于造瘘术导致肠道紊乱发炎所致,医院建议初老太再到肿瘤医院去做一个全面的检查确诊病因。3月28日,初老太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诊断为腹腔内未见明确肿大淋巴结,至此她才得知折磨自己20余年的根源并不是肿瘤,而是被告医院当年手术造成的。
初老太认为,被告医院当年的误诊及手术造成她20年痛苦折磨,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代价,所以要求医院赔偿她损失。
被告平谷区中医医院答辩称,初老太的病案发生在20年前,当时中医院的外科正在建设中,诊断水平有限,手术前没有进行病理检查,是因为当时医院没有医疗水平,所以才导致术前检查不全面,不能用现在的医疗水平衡量20年前的诊断行为。20年前初老太的诊断,该病案进行了病历讨论,符合当时的临床规范。医院只是给初老太做造瘘,没有切除其肛门,只是肛门改道。初老太出院时,医院也没有给她开治疗癌症的药物。对初老太20年的痛苦,医院同意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初老太的损失,但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要价太高。
初老太认为医院是在推卸责任:"这20年我都不能正常吃东西,不敢吃东西,吃了就难受,20年了我受了多大的痛苦啊。被告现在说没有条件治疗,那当时可以把我转到其他医院呀,你为什么还给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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