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

广州市光亮工程将压减20%用电负荷

《通知》指出,各单位在用电高峰时段(早峰10时至12时,午峰2时至6时,晚峰9时至10时),科学控制和减少使用电热水器等高耗能设备,提倡多用风扇、少开空调,确需使用空调时将温度控制在26摄氏度以上;使用中央空调的,通过科学管理减开主机台数1/3。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加强错峰用电和节约用电的监督管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违规的单位予以批评,对责令改正仍不予整改的单位由供电部门按规停止供电。
《通知》特别要求机关单位做好表率,落实节约用电措施。全市工业企业尽可能将生产安排在23时至次日8时电力供应相对充裕的时段,争取错峰不减产。
《通知》还要求第三产业避峰运行,切实加强科学用电。商场、宾馆、酒楼、娱乐场所和办公大楼等第三产业用户在用电高峰时段要自觉减少用电负荷;每天用电高峰期所有空调设备和电梯等负荷要压减1/3运行。已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的用户,要严格按照属地供电部门下达的指令,控制用电负荷;未安装负荷控制装置的用户,在用电高峰期间要自觉避峰20%至30%运行。
除重大节日和外事需要外,全市光亮工程等夜景照明设施应压减20%用电负荷,并缩短亮灯时间。电网特别紧张时,光亮工程重点区域(珠江两岸、新中轴线、花园酒店区域)外的夜景照明设施限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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