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某利用其父(离休干部)能全额报销医药费的便利条件,虚开发票骗取医药费98081.4元。经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近日辛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辛某的父亲是本市某机械厂的一名离休干部,于1983年离休,离休后回到阜阳市颍上县某镇的家中。辛某利用其父异地看病医药费能全额报销的便利条件,从2006年7月至2010年12月期间,辛某多次从阜阳市颍上县某镇卫生院开具假处方及医疗医药发票,将开好的假发票拿到蚌埠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共骗取蚌埠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药费98081.4元。
法院认为,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药费,数额巨大,鉴于辛某系初犯,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以上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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