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星期二

广东:10年内成全国最安全地区

昨日召开的创建平安广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创建平安广东行动计划(2012—2022年)》(下称"行动计划")已经出炉。
根据行动计划,创建工作从今年开始至2022年持续10年,将分四步走,力争经过5到10年的努力,使我省成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排头兵、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法治省。
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同时出台。
记者了解到,创建平安广东工作总体目标是"一强二升三降"目标:"一强",即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二升",即破案率、起诉率、审结率、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三降",即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
此外,除了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创建平安广东,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着力解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突出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实有人口;加快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慈善事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要推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当地,重点健全其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加快完善积分入户制度,保障入户城镇务工人员在农村的既有合法权益,同时扩宽异地务工人员参与整治、经济、社会事务的渠道,尽快出台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考的实施意见。
意见还提出建立"全民创安"的防控格局,统一规划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完善社会面治安防控网、乡镇(街道)和村居治安防控网、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及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控网等建设,提升打击犯罪能力,各地各部门每年要排查整治一到两个治安突出问题,建立防止反弹的长效机制。
创建平安广东,要"积小安为大安"。意见指出要加强基层治理,夯实平安基础,强化社区基本单元作用,实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加快培育社区专业社工,扶持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用"网格化"管理来实现城乡社区管理的全方位和精细化。
创建平安广东,还设有倒逼机制。记者了解到,对于各地的创建工作省里将进行考评,考评以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以"一强二升三降"为主要标准,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工作导向,平安创建考评将与综治考评相结合进行,从平安创建和平安绩效两方面实行年度考评制,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一个考评年度。今年第四季度为试考期,明年开始各地的创建工作将迎来"大考"。
这场特殊的"考试"同样将奖罚分明。据了解,省委、省政府将定期召开创建平安工作大会,对考评成绩前8名的市、前30名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奖励,每年对考评成绩后3名的市、后10名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者,取消当年该市、县(市、区)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评先、表彰、奖励资格。对于考评工作中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已获得奖励的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南方日报讯 昨天下午,全省创建平安广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随后东莞市立即召开全市建设平安东莞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会议。该市将平安建设纳入长远规划,20多个部门联手创建"平安东莞"。
创建"平安东莞"的行动计划中,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充分发挥20多个部门的职能作用,还将逐步培养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识,共同参与其中,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第4步:"十年国内领先"
即至2022年前,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工作居全国前列,广东成为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第3步:"五年良性发展"
即至2017年前,平安广东创建体系全面建成,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基本形成,群众安全感在全国的排位大幅提升
第2步:"三年明显进步"
即至2015年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维稳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明显提高,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稳形势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第1步:"一年初见成效"
即至2013年底,创建平安广东工作要全面铺开,形成声势,创建平安广东工作机制要基本建立,指标体系基本形成,维稳形势和治安状况初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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