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援引古巴财政部高官的话说,凡是在古巴经营个体工商活动的人,需要缴纳"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劳动力使用税"和"社会保险费"。而依据过去的税收制度,个体工商业者只需缴纳销售税和个人所得税。
新税收制度规定,凡从事商品销售或劳务服务的人,只需统一缴纳相当于其收入10%的"销售税"。过去,销售税是根据所从事不同行业,征收不同比例的税率,而且税率普遍较高,如餐饮业的销售税是其收入的40%。
在新增添的税种中,"劳动力使用税"是指雇用工人的个体工商业者,需要缴纳相当于该工人收入25%的税。而"社会保险费"则是个体工商业者自身需要缴纳的,税率为其收入的25%,这一费用将用于退休、医疗和教育等社会福利。
"个人所得税"依然按照过去方式采取累进制税率征收,如每月收入低于3000比索(1美元约合21比索)的,缴纳的税率为5%。此外,所有个体工商业者需要缴纳的税种都将以古巴货币比索征收,并且纳入市级政府财政收入。
从本月1日起,古巴将个体工商业者许可经营的职业从以往的29个大幅放宽至178个。该政策虽然赢得民众普遍欢迎,但也有不少人心存疑虑,如害怕对个体经营者征税过高或需缴纳外汇等。
今年9月,古巴工人总工会曾宣布,国营领域将在明年3月前裁减50万富余人员,以提高生产率和减轻国家财政压力。为了让"非国营领域"发挥作用,创造就业机会,政府紧接着放宽了个体经营许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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