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田某将老乡周某接到自己承包的蔬菜大棚工作,但周某猝死在工棚内。昨天记者获悉,经密云法院调解,田某自愿补偿周某的妻儿6.5万元,大棚所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6月底,周某被老乡田某从老家接到北京,在自己承包的大棚中做瓦工,每天110元,住在工地。去年7月10日早晨4点,周某被工友发现死在工棚过道上。周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女认为,工程劳动强度大,天气炎热,工棚条件又无法正常休息,导致周某猝死的结果。她们将田某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30万元。
田某称,周某在死亡前几天就身体不好,到药店买过几次药,让他休息,他说没事拒绝了。周某也是在下班之后死亡的,其死因为自身疾病。出于同情,田某同意给周某家属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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