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广州怡乐路醉驾案。经调解,伤者郑某亮的家属和被告杨冠伦达成民事诉讼赔偿协议,杨冠伦一次性付给郑某亮120万元,郑某亮家属则和被告签订谅解书,希望法院减轻量刑,判处杨冠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
昨天,整个庭审过程仅用20分钟左右,被告杨冠伦全程低头不语,只是在庭审结束后转身向被害者家属鞠躬道歉。
被告杨冠伦的代理律师聂碧在庭审过程中列举了三项新证。第一项是和伤者郑某亮家属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被告一次性支付给郑某亮120万元的赔偿。第二项证据是郑某亮家属和被告签订的谅解书。谅解书中,郑某亮家属原谅被告的犯罪行为,并和被告方恳请法院对杨冠伦的犯罪行为从轻量刑,判处杨冠伦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第三项证据则是被告已经一次性赔偿给郑某亮家属的70万元收据。
昨天庭审最大的争议在于伤者郑某亮家属和被告达成的谅解书。昨日开庭,死者李某华的家属也前来旁听了案件。此前,他们的情绪都很平稳,但当听到伤者和被告方请求法院判处杨冠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时,李某华的家属情绪显得激动。死者李某华家属称:"此前检察官建议在5到7年之间量刑,如果现在只判3年,我们肯定接受不了。"
据聂碧透露,今年10月28日该案首次开庭审理时,伤者家属和杨冠伦还并没有达成协议,但两天后,就已经谈妥。聂碧透露,杨冠伦一次性赔偿给郑某亮120万元,其中70万已一次性支付完毕,11万由保险公司支付,剩下的39万在未来一年内(即2012年)结清。
据了解,被告此前已经一次性支付死者李某华家属58万元,加上丧葬费2万元,已经达到60万元,而向伤者郑某亮赔偿了47万余元。聂碧称,没有单据的赔偿数额还有5万元,加上此次达成调解的赔偿金120万元,杨冠伦向两名被害者家属共计赔偿超过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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