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沙井新义安"涉黑案继续开庭,原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出庭受审,除收受陈垚东上千万元的贿赂之外,深圳市万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年中一共给刘少雄送了百余万现金当过节费,炒地商人也奉上500万元好处费。刘少雄均表示认罪,但其辩护律师却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万丰公司因单位行贿被指控,起诉书称,万丰公司为得到时任宝安区沙井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被告人刘少雄的帮忙和关照,该公司董事长潘泽勇自2005年至2012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均从公司提取现金送给刘少雄,共计人民币105万元、港币20万元。刘少雄答应予以相助,并把钱收下。
2007年,个体商人谢文贤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找到时任宝安区沙井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被告人刘少雄帮忙,先后分3次共送给刘少雄人民币现金500万元。刘少雄把钱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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