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星期二

国税总局: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减免税收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属于地方小税种。分析人士称,优惠政策主要为了缓解企业压力,使企业改制更加畅通。
为促进物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前联合下发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到2014年年末,对物流企业自有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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