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

小区物管贴通告称业主“不要变成孤魂野鬼”

"有些不法业主论年龄,半截都已经入土了,不要到头来晚节不保。"
"一意孤行,不停(听)劝说,永远都是咎由自取,飞蛾扑火。"
昨日,巴南区玉波池小区的业主说,替他们服务的重庆创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力)属史上最牛物业公司,理由是创力在小区的门岗墙上、张贴栏、楼道处等地张贴含有"郑重告诫"业主"不要变成孤魂野鬼"等咒人语句的通告。
通告是打印的,有3张,共4段,约1500字,盖物业公司鲜章,发布时间是9月26日。据了解,通告张贴不久,当地街道及警方对通告进行了提取。
通告开篇的信息表明,针对的是广大业主及住户,"希望你们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有自己的主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和那些刁民同流合污,得不偿失。他们现在的行为就如同一个跳梁小丑……作垂死挣扎已毫无意义。"
"刁民"是谁?通告说的是"不法业主",指"背着小区不明真相的业主,明一套,暗一套。"
"刁民"有多少?通告没讲,却罗列出"刁民罪行",即"今天指责物管公司,明天又找借口攻击小区业委会,后天又煽动大家来搞垮小区停车库。甚至更黑心的,是到有关部门上告小区托儿所、小区内的麻将馆、门面以及业主楼顶的违章搭建都是我们物管公司包庇纵容、隐瞒不报(造成的),还要求政府来全部拆除。"
通告接下来的内容讲,小区有700多户,共2000多人,并强调"公司遵循'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原则……俗话说'羊儿都赶到圈头了,杀它是迟早的事'!"来开展物业欠费追收工作。
通告还说,"有些不法业主论年龄,半截都已经入土了,不要到头来晚节不保。"
或许是怕业主看不懂,通告在引用赶羊进圈的典故后,又以一连串成语进行告诫,比如,"如果你们再一意孤行,不停(听)劝说,永远都是咎由自取,飞蛾扑火。"
通告还提醒小区停车库的业主,"不要蠢蠢欲动……否则摩托车一旦消失或者被打砸等,出现任何意外,我物管公司不负法律责任……不然你们就是被别人教唆的宝气。"
通告最后一段,对业主在小区张贴信息作规定,"望你们记住一定要留名留姓……我物管公司也要及时对你进行入户教育及帮助。"末了,请业主配合工作,"不要变成孤魂野鬼,得不到政府和我公司的爱护。"
在物业公司办公场地,记者找不到任何工作人员。张贴在小区门岗的该有创力鲜章的"告全体业主书"表明,已"暂停对玉波池小区的全部物业服务"。
那么,造成"赤裸裸的威胁"症结是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昨日,业主陈绪超向记者展示了他及另外几名小区业主收到的巴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时间是2011年9月10日。陈等业主是被告,原告是创力,判决结果是陈等业主分别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
陈绪超说,收到判决书后数天,大家提起了上诉。值得一提的是,初审判决送达至提起上诉这段时间,均早于通告张贴时间。换句话讲,通告中为啥出现"刁民"、"飞蛾扑火"等词语就不难理解了。
创力未进小区前,业主雷定水替大家代收水电费,他说,2006年的物业服务费是每平方米8分钱,后来,物业服务费上涨,"从来不跟业主商量,每次涨幅为5分钱。"
另外,业主传波说,他因交物业服务费用太多零钞,被物管员卡脖子;业主罗怀波因对收费有异议,被按在地上打……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有业主持应该按时交物管服务费的说法。
昨下午,巴南区鱼洞街道办事处石洋街社区主任杨女士介绍,玉波池小区的垃圾已交由社区请工人处理,街道及区相关部门对玉波池小区现状很重视,正在磋商解决的方法。
通告引用赶羊进圈典故,来自玩"拱猎"扑克牌的口头禅;咎由自取、飞蛾扑火等成语,一看就是文化人才能信手拈来的话,"能把这通告写出,再打印妥当盖鲜章,最后在小区不同区域张贴。这种做法真是'太有才'了。"
———业主陈绪超
感觉通告内容是赤裸裸的威胁。
———其他5名业主
这种物业公司水平太低了。
———网友夜盲
经典,物管一点素质都没有?
———网友落幕
昨日,物业公司业内人士认为,玉波池小区物业贴咒语通告是沟通受阻造成的。
他说,通告确有用语不逊之处,会使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激化。他强调,创力应主动履行服务义务,提升工作质量,获取业主认同。物管应提高物业公司与业主本是一家人的认识,而不是对立攻击。当然,业主也应从维护家园环境出发,积极配合物业开展环境维护和治理工作,比如,按时交纳费用。
末了,他认为如果物管和业主多些沟通,就不会有咒语通告了。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政,结合《物权法》等法条对玉波池小区把脉。
袁政介绍,业主不缴物业费的事情,不胜枚举,但像创力这样贴通告的太罕见。按现行法条,业主若认为物业公司不称职,以不缴物业费的方式对抗均会败诉。但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只能接受不称职的物业公司。正确维权方法是:首先,可通过采用书面函件(图文并茂)或亲自到物业公司反映等方式收集证据;接下来,若物业公司仍不按合同履行服务,业主可要求业委会对物业公司督促整改,若业委会监督都不起作用,业主们可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定夺是否终止跟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等事宜。
需补充的是,业主大会的决议须满足两个条件才具合法性: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的产权所有人到场;到会业主人数必须超过业主总人数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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