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7日星期日

人大代表建议被拐儿童3年寻亲不成可被收养

近年来,大批被解救的被拐儿童长期无法找到亲生父母,其寄养家庭也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收养手续。今年两会上,这一问题受到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的关注。为让被拐儿童能健康成长,她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意见和实施细则,提议若解救出的被拐儿童在公示3年后无人认领,便可被人收养。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表示,自2009年以来,公安部破获大批涉拐案件,也解救了大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有许多解救出的被拐儿童至今都没有找到亲生父母的下落。无奈,这些儿童只能被暂时安置在当地儿童福利机构,或寄养在其他家庭。可是,因其寄养家庭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收养手续,这些被拐儿童始终无法入户寄养家庭。黄细花认为,被拐儿童被解救后既长期无法找到亲生父母,又无法入户寄养家庭,其健康成长会受到严重影响。
两会上,黄细花提出《关于加快办理得到解救的被拐儿童收养和入户的建议》,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尽快明确意见或司法解释,来界定被拐儿童能否被收养,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被收养"这一条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条款所指的儿童范围包含有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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