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美国起草法律准备全面监视掌握网络通信内容

《纽约时报》报道,一旦白宫的"网络新政"付诸实施,无论美国人使用"黑莓"手机发送加密电子邮件,还是通过社交网络"吹牛",或者是利用网络拨打电话,都无法逃避政府有关机构的监控。美国执法部门称,由于恐怖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越来越仰仗互联网进行交流,因此上述监控措施非常必要。
不过,也有人表示,这个新法案可能会伤害美国人非常注重的"隐私权"。不过,在政府打出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旗号后,人们也只能接受执法部门的"网络窃听和调查"。针对这种说法,联邦调查局官员表示,执法部门绝对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去偷窥普通民众的私生活。
奥巴马政府提出,任何提供加密邮件服务的商家,必须能100%解密该公司客户收发的电子邮件。在美国开展通信和网上交流业务的公司,必须在美国设立办事处,以便根据美国政府的要求,截流上交有关的数据资料。网上电话公司也必须做到可以让政府监听其用户的通话内容。
据悉,未能如期实施这些新规定的通讯服务商将面临罚款或其他惩罚。分析人士指出,该法令的最大缺陷在于将如何强制那些不在美国本土开展任何业务的海外服务遵守其规定,或者如何制约由志愿者开发的免费软件?此外,实施这一新法律,可能会阻碍到美国的技术创新能力。
美国于1994年实施的法律已经让政府可以有效监控电话通信和宽带网络中传递的部分信息。一些业界人士担心,如果美国开始执行这个"网络全面窃听法",由于各家公司的"信息加密等级"被人为地大幅度降低,这可能给黑客以更多可乘之机,从而造成用户个人信息资料泄露或者私人谈话遭到不法之徒的窃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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