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8日星期六

昆明41人特大涉黑案终审 蒋家田及情妇仍获死刑

41名被告在法庭上接受宣判。
去年1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蒋家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出售持有假币罪和诈骗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蒋家田死刑。同时,蒋家田情妇杨菊芬、其父杨国应、手下谢明祥也被判处死刑;负责销售毒品的李文彩被判处死缓,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蒋家田等3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李文彩、蒋满英等人的量刑适当,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省高院二审改判杨国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王风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4年,处罚金1万元。
2009年9月25日,昆明市开庭审理一起特大涉黑案件,以犯罪嫌疑人蒋家田为首的四十一名涉黑人员受审。嫌疑人涉嫌参与贩卖毒品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出售、持有假币罪等。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庭审预计将持续四天。
1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蒋家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41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蒋家田、杨菊芬、杨国应、谢明祥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也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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