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民政部:捐赠款物未经验收 基金会禁开发票

本报讯  今后,基金会在未对捐赠款物验收确认时,将不得开具捐赠发票。昨天,民政部发布全国首个《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拟规定,基金会在各个环节都应秉持公益性,不得为企业促销,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此次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针对基金会接收和使用捐赠行为,基金会的交易、合作以及保值增值行为、信息公开等进行了规范,对尚德"发票门"等热点事件中暴露出的慈善问题也都进行了明确。
"现行的法律法规很多都是原则性的东西,有些方面规定得比较笼统,基金会和监管部门都不好把握。"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规定》,对基金会现有的很多问题都进行了细化,"对基金会来说,有利于自身规范,对于登记管理机关来说,在监管中依据也会更加充足,社会公众在监督基金会时也有一个更好的依据"。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在征求意见结束、正式出台后,将具有强制性,今后基金会遇到相关问题时,都须按照该规定来操作。
热点事件:2011年5月,由曹德旺发起的"河仁慈善基金会"在北京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以捐赠股票形式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基金会,曹德旺向该基金会捐赠了3亿股福耀玻璃股票,市值35.49亿元。但此后,关于股票是否可捐赠、相关的税收问题如何解决等等,引发社会广泛争论。
《规定》明确:捐赠人捐赠固定资产、股权、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应当以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作为确认入账价值的依据。无法评估或经评估无法确认价格的,基金会不得计入捐赠收入,不得开具捐赠票据,应当另外造册登记。
《规定》明确:基金会应当将接收的捐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和事业,对于指定用于救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受赠财产,用于应急的应当在应急期结束前使用完毕;用于灾后重建的应当在重建期结束前使用完毕。
同时,基金会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受赠财产。如需改变用途,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且仍需用于公益事业;确实无法征求捐赠人意见的,应当按照基金会的宗旨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
基金会应在收到捐赠后开具捐赠票据。对于接收的非现金捐赠,则应在完成受赠财产接收程序后,方能确认收入并开具捐赠票据。受赠财产如果未经基金会验收确认,由捐赠人直接转移给受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不得作为基金会接收的捐赠收入,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基金会的日常管理费用和运行项目所需要的直接成本,两者各自占基金会总支出的比例等等,基金会都应该有明确规定。
按照要求,在捐赠协议或者募捐公告中有约定的,基金会可以在约定范围内列支日常运作费用或项目运行成本,没有约定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日常运作费用累计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项目成本不得超出本基金会规定的标准支出。
基金会因开展募捐以及为突发事件接收的公益捐赠,应定期在自身网站和其他公开媒体上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在捐赠收入中列支了日常运作费用的,还应当公布列支的情况。项目运行周期大于3个月的,每3个月公示1次。
通过义演、义赛、义卖等活动进行募捐时,基金会还应当在开展募捐前向社会公布捐赠人权利义务、资金详细使用计划、成本预算;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计划有调整的,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整后的计划。同时,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制定的内部制度,除了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查询,还应当置备于本基金会,接受捐赠人的查询。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有关专家认为,此次民政部公布的意见稿,对于基金会的规范运行,是一个极大的推动和突破。不过,意见在有些方面仍然有不到之处,比如在股权的价值评估上,"尽管这次明确可以由第三方来评估,但现在没有建立一个机制,同时,意见提出如果无法评估价值的,不得列为捐赠收入,但这对捐赠人来说,会伤害他们的积极性。"
此外,专家认为,面对CPI涨幅,如果基金会不进行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肯定会有所丧失,但此次意见针对增值保值方面,没有相关的鼓励政策等。
专家同时担心,整个意见尽管对很多问题进行了明确,但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这可能会影响规范今后的实行效果。
对此,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的行政处罚可以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来进行。
上述规定正式实施后,今后,各级民政部门就可以依据该规定,在年度检查和评估工作中,对基金会加强指导与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有评估等级的可以降低评估等级;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今后民政部将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行为,并不仅仅是局限于这个规范本身,"今后我们还会根据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自身特点、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推动立法、政策研究等,逐步打造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法规政策体系,使我们的监管水平和公益组织的发展同步提升。"

河北去年查处环境违法企业80余家

据透露,河北环境监察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坚持高限处罚原则,去年对违法企业建议和直接罚款总金额约800万元,单个企业中罚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约占总数的50%。其中,对东光三友浆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九天医药化工等分别罚款50万元、40万元、30万元。此外,河北省环保部门督导各市、县取缔关停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并整治10余个工业污水坑。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表示,当前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浓度仍然较高,七大水系劣五类水质占到30.3%,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违法排污现象严重。此外,因生产安全、交通事故及企业违法排污和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环境污染总体形势严峻。
据悉,河北省环保部门定于今年6月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沿海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尾矿库、化工园区、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此外,河北各地将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共享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应急事件,及时调用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殷广平特别提到,今年河北省环保部门将加大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现全省环保举报热线的全面畅通,确保12369环保热线接、传及时。一旦抽查发现不受理情况,相关人员将被通报处理。

杨志明出任人社部党组副书记

人民网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部领导"栏目上获悉,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任部党组副书记。
杨志明,男,汉族,1955年1月生,山西朔州人,1973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山西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1996年南开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曾任山西省太原市北郊区大队团支部书记(插队知青)、公社团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山西省计委干事;山西省太原市北郊区副区长;山西省清徐县委副书记、县长;山西省乡镇企业总公司副经理、经理,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山西省临汾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98年1月先后任山西省副省长兼省经贸委主任;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兼省委大型企业工委书记、省国资委主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12年3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酒驾入刑一年 重庆1500名司机被判刑

这几条法规,确实改变了太多人的生活。酒驾入刑已经一年了,它对市民们的影响绝不仅仅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样简单。昨天,本报记者调查了酒驾入刑一年来普通市民们的生活。
"最大的改变就是开车的时间减少了。"吴先生说,平时的饭局比较多,而且基本上每场饭局都会喝酒。去年3月,吴先生买了一辆轿车。刚开始,吴先生喝完酒之后,有时还会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回家。
"我自己心里有数,喝得少的话,我还是很清醒的。"吴先生的酒量不差。不过,去年5月1日之后,吴先生再也不敢这么做了。"我有朋友就是喝酒开车出了事。"吴先生说,酒驾入刑后不到半个月,他的一个好朋友就被交巡警抓住,还被法院判了刑。
现在,吴先生早已习惯了喝酒不开车。"其实这是对我们驾驶员好。"吴先生说,这一年来,只要有饭局,他都会把车停在单位,然后打车或者搭朋友的车去餐馆。吃饭喝酒之后,再打车回家。
吴先生说,在代驾行业被规范管理后,他会考虑酒后找代驾服务。
今年28岁的小何从事代驾服务8个月。去年8月,他和两个朋友吃饭时,说到了酒后代驾。小何当时刚辞掉工作,于是他和朋友们一拍即合,开始做起了酒后代驾生意。
"前几个月的生意还不错。"小何告诉记者,天气热的时候,喝酒的人比较多,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赚两三百块。
为了扩展"业务",小何还在自己的车上印了酒后代驾的广告。他介绍说,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正规代驾公司越来越多,给他们这种打游击的"业余代驾"带来了压力。
目前,全市已经有近30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代驾公司。前几天,小何刚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找了一份专职驾驶员的新工作。
回忆起去年5月,刘文瑞依然记忆犹新。"酒水的销量的确是有所减少。"刘文瑞告诉记者,酒驾入刑刚开始实施的那段时间里,餐馆的酒水销量的确受到了影响。
"后来,又慢慢恢复正常了。"刘文瑞说,开车的食客们想了不少的解决办法,比如一桌人留一个人不喝酒,然后由这个人开车送一桌人回家,或者请代驾来开车等等。刘文瑞认为,酒驾入刑后,只是严格管理了车主酒后不开车,并不是让车主戒酒。
刘文瑞说,现在还是有些车主酒后会选择玩到深夜之后,等酒劲没了再开车回家。特别是家离餐馆比较近的车主常常会这么做。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以及巴南区检察院了解到,从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重庆就有1500多名"醉司机"因醉酒驾驶的行为,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2011年醉驾入刑至今共办理了147件醉驾案件。"巴南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飞雁对记者表示,经过分析,发现这些醉驾司机有个共同的心理就是"应该没得这么差的运气,不会被发现"。
去年下半年有一位司机喝了酒,主动开车到交巡警平台找警察朋友"耍",最后发现酒驾被拘。
"醉驾入刑"后,巴南区检察院加强了与交管、驾校的联系,尝试着如何建立一套有效机制来遏制酒驾行为。还选派办理交通肇事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定期到驾校进行法制宣传。
巴南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该院还向交管部门以及巴南区各大驾校发出检察建议,对学员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安排课时有针对性地讲解酒驾的危害,牢固树立"生命无价、责任第一"的意识。
今年5月1日,酒驾入刑实施就有一年了。这一年,我们的生活开始改变,代驾成了发展得最快的新兴行业,网上店家也开始搭"顺风车",开卖解酒药。市民朋友越来越自觉,酒后基本不开车。我们看到,这些实实在在的改变,是积极的、有利的。但这一年仍有1500名司机因醉驾被判刑,他们的遭遇或许能给我们以警示。

福建古田发生山体滑坡事故 6人失踪

新华网福州4月24日电  记者从福建省古田县政府获悉,24日15时30分许,古田县大桥镇隆德洋村发生山体滑坡,当地政府初步统计,这一事故共造成6人失踪。
据现场组织施救的县委书记吴达金介绍,初步估计,近日的大雨引发了山体滑坡。
吴达金说,隆德洋村地理位置偏僻,给救援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福州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徐宇权告诉记者,该大队的21名特勤队员正赶往事故现场,搜救队员们携带了生命探测仪和两条搜救犬以及破拆、照明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