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星期四

中国越南完成陆地边界全线勘界立碑

新华网河内12月31日电 中越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团长会晤28日至31日在河内举行。双方就解决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全部剩余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一致,并发表共同声明。

声明说,中越双方根据199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 约》,从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发展中越传统友好关系出发,本着友好坦率协商、合理照顾对方关切、尽量减少对两国边民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寻求双方都能接 受的解决办法的精神,按照两国领导人的共识,如期完成了中越陆地边界全线勘界立碑工作。上述重要成果是在两国领导人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取得的,也是两国政府 代表团、专家、有关部门和相邻省份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

中越完成陆地边界全线勘界立碑工作,是中越关系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两国首次以现代化 的界碑系统,确定一条清晰的陆地边界线,将为两国各自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特别是为双方边境省份扩大合作、发展经济、加强友好交流创造条件,为把中越边界建 成长期和平、友好、稳定的边界奠定坚实基础。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圆满结束,是正在按照十六字方针和“四好”精神发展的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生 动体现,也是对本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的积极贡献。

双方商定早日签署勘界议定书和新的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及其他相关文件,以便把中越陆地边界条约 落到实处,为推动中越两国传统友谊不断发展作出贡献。在完成勘界立碑工作的同时,双方同意继续密切配合和合作,维护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共同发展。双方 同意适时举行仪式,庆祝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圆满结束。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黄海敏 韩乔)

广东韶关原公安局长受贿案牵连100余名干部涉案

新快报1月1日报道 昨日,省纪委向省政协委员通报了广东去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据悉,去年全省压减因公出国经费600多万元,清理377个单位违规私设“小金库”,金额达3763万余元。据省纪委通报的负责人透露,在查处叶树养案中,涉及党员干部100多人,并牵连多名厅级干部。

据通报,去年,省纪委还会同有关部门查处6名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占用面积近1000平方米;督促758名领导干部上缴拒收不了的“红包”约490万元,查处违规收受“红包”86人,收缴违规金额1038万元。

据悉,省纪委去年查处价格违法违纪案件507宗。去年继续开展春、秋两季教育收费检查,清理违规收费项目56个,涉及金额290.8万元,查处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237.7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29人。

去年还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25件,涉及金额282.1万元。全省医务人员上缴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10307人次,涉及金额321.5万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方面,清理乱收费项目128个。

据了解,去年省纪委查处的大要案主要有:韶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 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云浮市政协原主席梁海森、原副主席陈日奇、原副主席梁运尤违纪违法案,省盐业公司系列腐败案等。据省纪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查 处叶树养案中,涉及党员干部100多人,并牵连多名厅级干部。


叶树养其人

汉族,1956年8月生,广东新丰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任中共韶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76年4月至1976年12月,新丰县回龙公社鸡岭大队党支部书记;1976年12月至 1983年10月,新丰县回龙公社革委会(管委会)副主任;1983年11月至1984年4月,新丰县回龙区公所区长、党委副书记;1984年5月至 1987年4月,中共新丰县委常委兼农委主任(其间: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系脱产读书);1987年4月至 1993年3月,中共新丰县委常委兼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其间:1989年4月至1991年1月参加广州电大大专专业证书班法律专业在职学 习)。

1993年3月至1996年7月,任中共新丰县委副书记;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 任中共新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1997年3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共新丰县委副书记、县长;1998年12月至2000年2月,任中共新丰 县委书记;2000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共新丰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韶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新丰县 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2月至2003年8月,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国际政治专业在职 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8月至2004年5月,中共韶关市委常委兼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9月兼任);2004年5月 起任中共韶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张薇 通讯员 赖南辉)

上海黄浦区国资委主任坠楼身亡

东方网1月1日报道今天(2008年12月31日)上午,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主任沈正娟(女,50周岁)在家中坠楼死亡。据警方调查,已排除他杀可能。沈正娟因健康原因,近日在家休息,此坠楼身亡事件可能与其健康问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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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国资委主任坠楼身亡 留遗书称压力大

新华网上海12月31日电 (记者刘丹 杨金志)31日10时许,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主任沈正娟从自家20楼坠楼身亡。具体原因待查。

据警方透露,惨剧发生在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某公寓。沈正娟的家在该公寓的20楼某室。

据知情者透露,沈正娟在坠楼前曾给家人留有一封遗书,称自己工作压力很大。 (本文来源:东方网 )

审计署公告称抗震期间少数单位采购高价物资

中新网12月31日电 审计署今日发布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第4号),据悉,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过程中,审计署已发布3次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此次公布的是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总体审计结果。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从5月14日至11月底,中国各级审计机关对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289个省级部门和单位、5384个地级部门和单位、24618个县级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四 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5省(市)的3845个乡镇、9526个村,并对76709户受灾群众进行了调查。

公告全文如下:

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第4号)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各族人民团结一 致,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实施各项救助、安置措施,全力抢救伤员和安置受灾群众,努力恢复灾区生产,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重大 胜利。从5月14日至11月底,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289个省级部门和单位、 5384个地级部门和单位、24618个县级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5省(市)的3845个乡镇、9526个 村,并对76709户受灾群众进行了调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过程中,审计署已发布3次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 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要求,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总体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救灾款物筹集、使用和结存的基本情况

(一)中央及地方财政安排救灾资金的基本情况。

1. 截至11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287.36亿元。

中央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382.42亿元(其中:直接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64.96亿元,通过交通部、卫生部等中央部门和相关单位安排资金109.3亿元,其他用于灾区粮食调拨、灾区市场供应及教育抗震救灾);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651.71亿元。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安排财政性救灾资金253.23亿元。

2.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和云南5个地震受灾省市收到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性救灾资金共计1166.48亿元,已支出480.17亿元,其中:综合财力补助支 出20.41亿元,民政救济支出266.07亿元,卫生支出13.22亿元,物资储备和调运支出13.13亿元,基础设施抢修支出79.7亿元,公安、教 育、广电等支出49.63亿元,其他支出38.01亿元。

(二)社会捐赠救灾款物基本情况。

18个中央部门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接受救灾捐赠款物 640.91亿元,其中:18个中央部门单位直接接受救灾捐赠款物127.81亿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接接受救灾捐赠款物 513.1亿元;支出231.76亿元,主要用于民政救济、物资储备和调运、基础设施抢修等方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结存款物409.15亿元(其中资金 402.36亿元,物资6.79亿元)。

在接受捐赠的社会团体和各类基金会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红十字基金会接受46.9亿元,支 出19.97亿元,结存26.93亿元;中华慈善总会接受9.2亿元,支出8.37亿元,结存0.83亿元;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接受6.73亿元,支出 6.73亿元(含转交民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接受3.26亿元,支出3.26亿元(含转交民政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本级接受0.56亿 元,支出0.56亿元(含转交民政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接受0.42亿元,支出0.15亿元,结存0.27亿元;中国扶贫基金会接受1.95亿元,支出 0.51亿元,结存1.44亿元;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1.72亿元,支出1.02亿元,结存0.7亿元;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接受1.89亿元,支出 1.52亿元,结存0.37亿元;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接受0.26亿元,支出0.06亿元,结存0.2亿元;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1.34亿元,支出 0.34亿元,结存1亿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接受2.31亿元,支出0.64亿元,结存1.67亿元;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接受0.15亿元,支出 0.1亿元,结存0.05亿元。

截至11月底,承诺向灾区捐款但由于按捐赠协议应分期捐赠、捐赠项目未确定、部分认捐单位资金周转困难以及无法与认捐单位和个人取得联系等原因,未到账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共有89个,这些承诺捐款总计为2.78亿元。

(三)“特殊党费”基本情况。

全国共有4559.7万名党员缴纳“特殊党费”97.3亿元,其中汇缴到中央组织部“特殊党 费”专户91.89亿元(不含专户利息),留存四川、陕西、甘肃等5.41亿元。中央组织部已从“特殊党费”专户向灾区拨付12亿元,其余部分(不含专户 利息)已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使用管理办法,转缴到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将用于支援四川、甘肃、陕西、重 庆、云南5个灾区省(直辖市)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审计评价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所有款物要及时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向人民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的要求,民政部、财政部等救灾款物主管部门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了救灾款物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 率;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抗震救灾各项政策,在全力开展抗震抢险、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工农业生产的同时,根据灾区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对 救灾款物的管理,努力实现分配使用的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效益;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接受救灾捐赠款物主要机构,严格对接受救灾捐赠款物的 管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制约机制,确保了救灾款物筹集及时、管理安全与使用有效;监督检查部门及时介入,密切配合,形成了监管合力,通过及时查处、纠 正各种违法违纪和管理不规范问题,有效预防了问题的发生和蔓延,确保了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审计结果表明,救灾资金和物资基本做到了筹集合法有序、拨付及时到位、分配公开透明、管理严格规范、使用合规有效、存放安全完整,各类救灾资金和物资账目比较清楚。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截至11月底,审计署共接到群众举报1962件,其中有176件有较明确的问题线索,已批转审计机关核查168件,转地方政府处理8件。批转审计机关核查的已全部办结,对于核查属实的违纪违规事项,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按照边审计、边规范的要求,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提出建议,随 时督促整改,以多种方式提出了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救灾政策,强化对救灾款物接受、分配和使用的管理,提高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和防止损失浪费等方面的审计建 议3640多条。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已采纳2940多条,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570多项规定和制度,确保了救灾款物的科学、 合理、有效使用。如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为解决审计反映的6个重灾市州大量救灾物资积压问题,制定了《剩余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处置意见》;汉源县根据审 计建议,纠正了部分乡镇将必须拆除自家危房作为向“三无”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救助条件的不正确做法。

(一)8月4日前审计情况公告反映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署6月24日发布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第2号公告中,揭示了财政安排的救 灾款物管理不够规范、政策不够完善、执行不完全到位等问题。对此相关地方政府十分重视,制定和完善了政策规定,全面规范,认真整改。对于揭示的一些地方和 部门在救灾捐赠款物筹集、管理、分配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强化了对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管,规范了 救灾款物的管理,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审计署8月4日发布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第3号公告中,反映了社会救灾捐赠款 物结存于一些部门、单位,个别地方抗震救灾物资积压和不适用,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在发放补助时搭车收费、自行提高标准,个别地区活动板房建设与灾区实际需 求衔接不够等问题。相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出台了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大了对社会救灾捐赠款物的整合、统筹力度,及时调剂、处置不适用和积压的物资,全面纠正搭 车收费、自行提高标准的行为,调整活动板房建设计划,提高了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避免了损失浪费。

(二)8月4日后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8月4日至10月底的审计中,发现个别地区、单位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存在以下问题:

1. 个别地区灾情上报不准确。

由于震后交通、通讯不便,难以实地核实灾害数据和情况,部分地区、单位依据局部灾情对本地 区、本单位损失情况进行推算、估算,以及对相关政策、要求的理解有偏差等原因,导致了在抗震救灾初期上报的受灾损失和受灾人数不准确。如四川省崇州市旅游 局、交通局将通往九龙沟和鸡冠山景区的47公里公路受灾损失作为各自行业损失同时上报,造成数据汇总重复,多列受灾损失12.34亿元。甘肃省天水市报表 反映的“三无”人员数大于县乡两级汇总数,存在填报“三无”人员数不准确的情况。上述两市的问题经审计指出后,崇州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上述受灾损失 重新进行了核定,纠正了多报损失的问题;天水市政府组织人力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共核减“三无”人员71419人。

2. 少数地区救灾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

一是救灾资金拨付不及时。如四川省财政厅将收到财政部安排的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经费2000万元未及时拨付到位,造成省地矿局等项目实施单位不得不自行垫支经费开展工作。审计指出后,省财政厅已于9月5日将上述经费拨付给有关单位。

二是救助金发放不及时。截至9月底,陕西省财政厅共下拨给市县救助金46000万元,市县未 发放18514.15万元,占40.25%。安康市收到省财政厅下拨的灾民救助金4476万元,未发放4403.28万元。对于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陕西 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市县落实整改,截至10月20日,全省各市县发放救助金已占应发放数的82.06%,其中,安康市的发放比例已达83.46%。

三是个别地区地震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缓慢。截至9月20日,四川省茂县尚未兑付3862名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审计指出这一问题后,该县在组织对遇难人数核查的前提下,加快了抚慰金发放。

四是资金开支范围、标准不够明确,导致资金结存大。四川省阿坝州财政局5月和6月拨给黑水县 的抗震救灾资金共1259万元,至9月17日作为借款仍留存在县财政局。彭州市建设局6月和7月收到财政拨给的抢险救灾资金490万元,至8月4日仍未使 用。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地区和单位正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3. 个别单位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

一是个别救灾物资未纳入统计。截至8月20日,四川省彭州市抗震救灾抢险指挥部、市公安局接受捐赠的302万元移动电话充值卡收、发、余情况,未纳入救灾物资统计,也未对外公示和上报。根据审计意见,上述物资已于10月21日全部纳入救灾物资统计。

二是部分接受物资未入账核算。由于接受物资的资产权属不清、缺少发票等原因,截至8月16 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31家医疗机构接受了捐赠和上级调拨的320台(套)X光机、监护仪、越野车等物资,绵阳市交通局、建设局、水务局等 单位接受了捐赠的124台设备、260辆汽车、78台(套)精密仪器,上述固定资产均未及时入账核算。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彭州市相关医疗机构已于8月 31日完成了固定资产入账工作,绵阳市相关单位也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物资进行评估,履行入账核算的必要程序和手续。

4. 少数单位救灾物资未按需采购,部分物资价格偏高。

一是由于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导致救灾物资重复采购。四川省卫生系统截至7月31日库存消毒杀菌药品1700余吨、喷雾器7800余台。在此情况下,四川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于8月13日又采购消毒杀菌药品300吨、喷雾器12500台。

二是采购价格明显偏高。四川省医药公司在根据省卫生厅通 知对省内8家企业生产的消毒杀菌药品实行临时统购措施时,仅按照生产企业报价进行结算并支付价款2044万元。后经审计抽查成都奥凸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 公司供应给四川省医药公司的两类消毒杀菌药品,其价格比地震前批发价分别高出16%和32%。天津市红十字会和陕西省民政厅因采购时间紧迫,在未进行市场 调查或询价的情况下,于5月分别向蓝通工程机械(天津)有限公司采购照明灯车45台和100台,其价格比该公司2008年1至6月同型号产品平均售价高 40%以上。

对于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十分重视,建立健全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出台了严格物资采购的办法,加大了价格监管力度,并责成相关单位核减了物品的价款。

5. 个别单位擅自改变救灾资金用途。

一是个别单位擅自改变救灾资金用途。四川省茂县卫生局将县财政拨入的捐赠资金2.02万元以会务费的名义列支,用于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和集体奖励。审计指出此问题后,该局已使用办公经费抵顶了在抗震救灾专项资金中列支的奖金。

二是共青团甘肃省委将上级拨付给以及自行接受的救灾捐赠资金下拨至基层单位用于工作经费86万元。根据审计意见,团省委已下发通知,将下拨的经费全部用于组织灾区重建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

三是甘肃省陇南市交通征稽处将省交通征稽局下拨的抗震救灾专项补助款用于奖励、发放职工补助和防暑费4.96万元。目前,该处已纠正上述不合规资金支出,调账归还了抗震救灾专项补助款。

6. 部分行业募集的本系统内职工捐款大量结存。

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铁路局等7家中央在川单位组织本系统职工为灾区群众和本系统内受灾职工捐献的救灾资金,截至8月底,尚有2640.43万元存放在这些单位。审计指出此问题后,这些单位正按照规定渠道安排使用募集的捐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少数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迅速采取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审计机关移送给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案件146起,涉案人员162人;相关责任人已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审计署组织对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审计任务已顺利完成,下一步 将全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审计署将跟据国务院同意的《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重点审计恢复重建物资和资金筹集、分配 和管理使用,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和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等情况。同时将按照“谁审计、谁公告”的要求,由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分别适 时向社会公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情况。 (本文来源:中新网 )

公诉机关披露三鹿隐瞒事实致毒奶外流全过程

12月31日,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左起)在法庭上受审。新华社发(丁立新 摄)

中国青年报1月1日报道 2008年的最后一天,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人头攒动。一大早,警察就在法院外拉起了警戒线,严格审查旁听者资格。

上午8时,庭审开始。从田文华的答问中,可以描述出她的成长轨迹:她出生于石家庄,1966年8月毕业于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1968年开始从事奶业工作,并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逐渐发展成为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三鹿集团。

而其余3名被告,也是在三鹿集团工作了多年的老员工,他们见证了三鹿的成长与辉煌,但三鹿也毁在了他们手中。

随着庭审的持续进行,“三鹿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

为保密,他们将三聚氰胺称为“A物质”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2月以来,被告单位三鹿集团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部分婴幼儿食用该集团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尿液中出现红色沉淀物等症状。

被告王玉良供认,2008年3月,接到问题奶粉的投诉后,他向奶事业部汇报,让其查一下原 因,他这边也查了一下,他给田文华汇报过,田文华当时说让技术部监测、检测,看是不是孩子上火了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当时的确没有引起我们重视,一直到4月 底,消费者投诉奶粉质量问题增多,当时可以认定是奶粉质量出了问题,田文华决定当即成立质量小组,他负责技术小组、攻关小组的领导、协调。

田文华在庭审中供认,她是在今年5月中旬才获知三鹿奶粉出现问题的,这也是下面的人报告给她的。

田文华说,当她得知这一消息后,马上组织成立了由副总经理王玉良负责的技术攻关小组。通过技术小组的排查,确认该集团所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中的“非乳蛋白态氮”含量是国内外同类产品的1.5至6倍。

但由于当时对三聚氰胺这一物质不太熟悉,所以不敢肯定里面含有什么东西。王玉良说,由于去年我国曾发生过出口宠物食品致动物死亡的事件,有证据显示宠物食品中含有三聚氰胺,她当时也怀疑是三聚氰胺。

田文华说,三鹿集团将系列样品送往多家检测机构检测,但都没检测出问题,都声称产品正常。

7月24日,三鹿将16批次婴幼儿系列奶粉送往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当时考虑到产品的声誉问题,三鹿并没有向该中心说明是自己的成品,而仅表示是原料或其他东西。在送审过程中,三鹿集团还想方设法予以保密。

当时,全国有许多婴幼儿因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出现泌尿系统结石等严重疾患,部分婴幼儿住院手术治疗,甘肃等地还出现多例婴幼儿死亡事件。

公诉方当庭出具的证据显示,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有关人员对三鹿送检的产品颇为吃惊,表示这种产品即使牲畜食用都会导致严重后果。

田文华说,8月1日下午5时许,她得到检测报告:送检的16个批次奶粉样品中,15批次检出了三聚氰胺。于是,她紧急召开了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进行商议,会议由当日下午6时一直开到第二天凌晨4时。

然而,正是由于这次会议错判了形势,并通过了一系列错误决议,让三鹿集团走上了绝路。

田文华说,新西兰恒天然公司在三鹿集团的董事要求召回产品,但参加会议的许多高管认为,召回产品会造成声誉受损,于是决定以悄悄换回的方式取代召回。“当我们说了这一建议后,新西兰方代表没有反对,所以这个提议就通过了”。

杭志奇则在法庭上供述,在这次会议上,大家研讨形势认为,当时正处于奥运前夕,且消息泄露后将极大影响三鹿的声誉,所以决定对奶制品中含三聚氰胺一事在扩大会议的范围内严格予以保密,对外将三聚氰胺称为“A物质”。

王玉良供认:“我们在化验单上发现有“A物质”,“A物质”是什么,“A物质”实际上就是三 聚氰胺,为什么这样写?我公司在检验时,发现奶粉中有三聚氰胺后,2008年8月1日,当晚召开了会议,会上,企业考虑到品牌的影响,田文华总经理要求已 经知道的部门和人员不要再传播了,所以在以后的化验单上就出现了“A物质”或者不写名称只写含量的现象,这也很正常。谁规定的三聚氰胺写成“A物质”?集 团公司没有具体规定,可能是分层的实验室或质检部门自己规定的……”

问题奶被调转入液态奶,知毒卖毒

作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被告人吴聚生也声称,杭志奇在其后打电话把他叫进办公室,要他将因“ 非乳蛋白态氮”检测不合格而被加工三厂拒收的原奶转送他处时,杭志奇也仅仅告知他原奶中含的是“A物质”,并表示这个物质属于“非乳蛋白态氮”,对人体有 害,但掺杂在液态奶中问题不大。

随后几天,三鹿集团的质检中心研制出了检测三聚氰胺的方法,但为了保密,三鹿集团还委托杭志奇的妻子代买相关设备,并在杭志奇妻子的公司由设备提供方培训三鹿集团员工。

然而,由于当时临近中秋节和国庆节,市场上对于奶制品的需求异常大,田文华说,即使开足马力生产,三鹿集团也无法用不含三聚氰胺的奶换回已销售出去的含三聚氰胺的奶。

在此情况下,8月13日,三鹿集团班子开会时,她拿出一份从新西兰恒天然公司获得的资料(原 件是英文,但关键点已经被翻译成中文),这是欧盟关于食品中含三聚氰胺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一个人,按体重来衡量,每公斤每天耐受三聚氰胺的量是0.5毫 克,如果将其换算成奶粉,那么,每公斤中含20毫克三聚氰胺不会有影响。

王玉良说,他在会议上表达了不同意见,认为欧盟的标准是20毫克的话,为慎重起见,还应该在这个标准上打个5折,于是班子决定,对已经被封存的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在10毫克以下的予以放行。但到了后来,由于市场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这一标准又被放大到了15毫克。

会议还决定:调集三聚氰胺含量20mg/kg左右的产品换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三聚氰胺的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经检测和审计,2008年8月2日至9月12日,被告单位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72个批次,总量904.2432吨;销售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69个批次,总量813.737吨,销售金额4756万多元。

“如果不收,我们就将从此丧失这部分奶源”

不能不说,三鹿集团出事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恶性竞争。

田文华说,蒙牛、伊利等巨头涌进河北省市场以后,奶源市场就越来越紧张了,尤其是从2003年下半年以后,她感觉公司奶源形势日益严峻。

据了解,河北省是产值仅次于内蒙古的奶业大省,然而,由于奶源竞争激烈,恶性抢奶事件频发,导致奶价一直高企不下。

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第一季度,因为原奶收购价争抢严重,导致今年一季度河北省液体乳及乳制品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9.02%,全行业64个企业中有23个出现亏损,亏损总额达4471万元。

而三鹿高管这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方所提供的一个重要证据就是:在三鹿查出原奶有问题后,仍将原奶收购加工并销售到市场上。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三鹿加工三厂主要生产婴幼儿奶粉,毒奶粉事件出来后,加工三厂加大了对 原奶的检测力度,并在随后的检测中检测出多批原奶含三聚氰胺,然而,虽然查出问题后,三鹿加工三厂主要产婴幼儿奶粉拒收了这些奶站提供的原奶,但是,随 后,杭志奇却授意吴聚生将这些奶转至其他奶厂。

就这样,先是有因“非乳蛋白态氮”检测不合格而被加工三厂拒收的29吨多原奶被转往行唐配送中心和新乐闵镇配送中心,这两个配送中心又先后向保定三鹿、加工二厂和三鹿乐时奶制品公司配送原奶 180.89吨。

这些原奶与其他原奶混合后,进入了加工程序,分别生产出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草莓酸酸乳等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269吨多,且全部铺向市场并且销售完毕。

当被公诉方问及为什么明知这些原奶有问题,三鹿公司仍然要收奶时,杭志奇说,没有办法,竞争实在太厉害了,如果我们不收,我们就将从此丧失这部分奶源。

吴聚生也说,如果三鹿拒收,这些原奶仍然会流到别的地方去。

王玉良也说,虽然在8月4日他们就研制出了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但是该设备在各个分公司的配备并不均衡,主要生产婴幼儿奶粉的加工三厂最早配备,其余的地方,对奶源的控制并没有那样严格,同样是基于市场压力大:奶制品销路好,原奶的供应却时时感到紧迫。

吴聚生说,发现问题奶后,三鹿公司采取了“人盯奶厅”的办法,就是每个奶站派驻工作人员进 驻,监督产奶、收奶的全过程,以保证质量,公司甚至还直接租赁了几个奶站,以控制奶源。当然,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打的是奥运的招牌,声称是为了奥运考虑要 加强食品的监督。然而到了此时,事情已经无法弥补。

沉重的思考

田文华称,8月1日,在她获知三鹿送检的16个批次奶粉样品中有15批次检出三聚氰胺后,于8月2日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部门作了汇报。

8月29日,她再次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市政府。然而,市政府对此事却迟迟未能作出反映。

在今天的庭审中,三鹿集团的辩护人也多次提出,田文华及时向政府部门汇报信息,说明三鹿集团在此事的反应上是迅速的,当地政府部门难辞其咎。

据媒体报道,此前,石家庄市一位王姓秘书长说,之所以石家庄市政府向上级迟报信息,以致酿成事态扩大到全国,该市市政府对此事很不敏感,另外更多地考虑了对企业的信任和支持。当时只是向媒体做了一些简单说明。

据了解,三鹿是石家庄市数一数二的企业,其税收占到了该市财政收入的相当比例,所以当地政府部门在此事的处理出现了问题。

而事实上,企业和政府部门出现的问题也给当地造成了重大损害。12月31日晚,记者从庭审现 场回住地途中,正好赶上出租车司机邵松超带着妻儿回家。途中,他告诉记者,他6岁的儿子从1岁半就开始喝三鹿液态奶,“我儿子不爱喝水,就爱喝奶,他每天 能喝1公斤奶,而且,他从1岁半就开始这样喝,结果在三鹿出事后,去医院检查,查出了肾积水。”

邵松超说,这还是最近几次的检查结果,医院要求他们过10多天以后再去检查。

“这些人太邪恶了,连小孩子吃的东西都敢掺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也不知道他们的心是怎么长的。”邵松超的妻子气愤地说。

三鹿事件回顾

●2008年3月,南京儿童医院把10例婴幼儿泌尿结石样本送至该市鼓楼医院泌尿外科专家孙西钊处进行检验,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浮出水面。

●7月16日,甘肃省卫生厅接到甘肃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电话报告,称该院收治的婴儿患肾结石病例明显增多,经了解均曾食用三鹿牌配方奶粉。

●7月24日,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三鹿集团所产的16批次婴幼儿系列奶粉进行检测,结果有15个批次检出三聚氰胺。

●8月13日,三鹿集团决定,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在每公斤10毫克以下的可以销售,10毫克以上的暂时封存;调集三聚氰胺含量为每公斤20毫克左右的产品换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三聚氰胺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9月1日,卫生部公布由国务院批准的新“三定”方案,再次强调了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许可监管的职责分工。

●9月9日,媒体首次报道“甘肃14名婴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同患肾结石”。当天下午,国家质检总局派出调查组赶赴三鹿集团。

●9月11日,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也有类似案例发生。当天,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被贴上封条。

●9月12日,联合调查组确认“受三聚氰胺污染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能够导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同日,石家庄市政府宣布,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问题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过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

●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对患儿实行免费医疗。

●9月16日,三鹿集团党委书记田文华被免职。同时,石家庄市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张发旺、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孙任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毅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志国也被免职。

●9月17日,田文华被刑事拘留;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被免职。

●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同时撤销蒙牛等企业“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并发出通知,要求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截至9月21日上午8时,全国因食用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导致住院的婴幼儿1万余人,官方确认4例患儿死亡。

●9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因“毒奶粉”事件引咎辞职。

●10月8日,卫生部等五部门公布了乳及乳制品当中三聚氰胺临时限量标准。其中1000克婴幼儿配方乳粉中允许存在1毫克三聚氰胺。

●10月9日,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实习生 马慧娟整理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叶铁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