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罗某交代,他们几个在抢劫得手后,常常用手机把抢来的东西拍摄下来
"警察叔叔,我刚才在厚街旁边的巷子里被人打晕后,一部手机被抢走……"9月12日下午,13岁的刘星(化名)走进广安区公安分局浓洄派出所边哭边报案。
浓洄派出所所长夏春明组织民警了解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等相关情况。据刘星提供线索:抢他手机的那个人染着黄头发,手臂还有文身,年龄只有十四五岁。
民警正在作记录时,浓洄派出所接到新的出警指令:"新南门转盘处有人发生纠纷,请处理。"夏春明在安排人员继续询问刘星,自己则带领民警赶往新南门处理纠纷……调解完毕后,夏春明正准备返回派出所。这时,他发现公交站台处有一名青少年染着黄头发,手臂还有文身。此特征符合刘星刚才报案所称嫌疑人的特征,夏春明立即上前盘问。
经盘问,"黄头发"承认,他叫牟某,15岁,广安区人,刚才他和他的朋友罗某、王某打伤了一个小男生,并抢走了手机。但牟某身上没有赃物抢来的手机。牟某称,罗某、王某在岳池某学校读书,刚坐公交车回岳池了。
夏春明立即带人开着警车追赶,当警车追赶至广安城南小城镇转盘时,发现一辆广安开往岳池的班车。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随后从车上将罗某、王某"请"下车,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抢劫来的手机等物品。经审讯,罗某、王某也承认抢劫了刘星的手机。民警还查明,21岁的陈风也参与抢劫。9月15日晚10时许,民警将陈风抓获。
原来,据罗某交代,他们几个在抢劫得手后,常常用手机把抢来的东西拍摄下来,一是可以自己看,还经常拿给朋友欣赏他们的"战果"。
目前,陈风、罗某等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