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6日星期四

男子自称能帮忙“销案”诈骗25万元被批捕

说得天花乱坠,能把刑事案件销案,目的为诈骗钱财,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没有一点防备心理的刘某,被王某以需要给雇工支付工资、支付房租等理由"借走"3万元,全部被挥霍。
为获取刘某的信任,王某在街头劳务市场花30元,请一个人给刘某打电话,自称为市公安局工作的他姐夫。刘某的丈夫被逮捕后,刘某发觉上当,但是与王某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王某以前租住的地方也是人去房空。2011年6月,听说王某继续骗别的女人,刘某忍无可忍,所以才下决心报案,要求对这个人面兽心的人以制裁。
2011年9月,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将王某在凤翔县抓获。经查,王某在1986年因盗窃被劳教三年,1993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他母亲已经去世,老父亲是个农民,70多岁了,他根本没有什么妻子,更谈不上离婚问题。监狱出来后,无业整日在外游荡,骗吃骗喝。现在39岁的王某,初中文化,看起来是一脸的老实模样,被害人刘某在怎么也想不到,她被这个前科犯骗得很惨,共骗取她现金25万元,买烟酒、衣物等7000多元。将骗得的钱用于给自己购买摩托车、笔记本电脑和吃喝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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