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10月1日起东莞将把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范围,由目前的4类扩大至8类低收入和其他特殊群体,提供7项免费殡葬项目,合计达1955元/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向镇街社会事务办申请。
从2010年4月1日起,东莞就开始对五保户、低保户、"三无"人员、经济困难优抚对象4类低收入人群提供三项殡葬费用的全免政策,总共可减免480元~750元/具不等。
本月初通过的《东莞市免除低收入群体和其他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
《方案》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过去4类对象基础上增加4类对象享受免费殡葬基本服务,包括一至四级困难残疾人、特殊困难新莞人、未享受社保或工作单位的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对象,以及无名尸、无人认领尸体和交通事故逃逸案尸体。
此外,未享受社保或工作单位的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对象也被新纳入殡葬减免的对象。该负责人解释说,这部分人群主要是16岁以下的居民。
而新出台的殡葬减免办法,还将首次惠及新莞人,包括特殊困难新莞人和无名尸、无人认领尸体和交通事故逃逸案尸体。该负责人提醒说,特殊困难新莞人必须符合已办理东莞市居住证,且在东莞工作一年以上等条件。
《方案》规定,将免费项目从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5个项目基础上,增加遗体清理消毒、骨灰包装清理及提供骨灰盅等2项免费项目,7个免费项目合计1955元/具。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介绍说,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和审批表,逝者为东莞户籍和新莞人的,申请人应分别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提出申请,由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负责审批。
该负责人提醒,如果一旦遇上周末或节假日社会事务办休息,市民可拿着相关证件,如低保证、五保证等,先去殡仪馆核实证件,并缴纳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预付款,在缴费后15个工作日内办齐审批手续,到市殡仪馆可退还费用。如果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费用将不予退还。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民政局网站上公开的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中看到,今年民政局3大项22小项预算共计3.9亿多元。记者发现,22个项目预算金额差异较大,"殡葬"一项在22个项目中预算最少,只有10.8万元,只占全年预算的0.027%。
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获悉,东莞每年大约有8000~10000名户籍人口死亡,其中5万多名低收入群体按照千分之六的死亡率,一年有300多人,加上困难新莞人、困难残疾人等,8类可享受殡葬减免的人群每年约有1000人。粗略估算,按照1955元/具的新殡葬减免标准和每年符合减免对象的约1000人计算,仅该项总计需要资金195.5万元,远远超过"殡葬"一项的预算10.8万元。
记者分别采访了市民政局计财科、办公室和社会事务科。三方给出的回应大致一样:10.8万元只是海葬、树葬等的殡葬宣传费用。
市民政局计财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殡葬事业预算这一项包括很多种详细的开支,预算中列明的10.8万元只是其中的宣传费一项而已,为8类群体减免殡葬费所需要的资金是通过市财政追加经费来解决,因此并没有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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