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5,19] published at 2010-11-02 08:32:13 from #202 by 194
据报道,特侦组2009年12月将二次金改与扁家洗钱案起诉。台北地方法院5日判全部被告无罪,合议庭法官在判决叙明,台湾地区领导人职务已非"刑法"解释问题,而是牵涉"宪法"规定。合议庭依照"宪法"、"大法官"相关解释,认为金融合并案,并非"宪法"列举的台湾地区领导人权限。
陈宏达表示,特侦组至今尚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书,检察官不排除在未收到判决书的情况下提起上诉,这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此外,针对马英九7日对外指出,司法虽然必须独立,但不能自外于民众的感受;陈宏达说,他不便评论马英九的发言,但法律界均认同司法不能率断的观点。
放大缩小字体功能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