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14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指出,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仍然存在。
按照《方案》,专项监督活动期间,检察机关、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职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对移送的线索要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牵头作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商务主管部门要把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与化解社会矛盾结合起来,依法查办反映强烈的涉嫌犯罪案件。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监察机关要坚决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行为的干扰,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由检察机关依法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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