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日星期四

砂场人员阻挠施工后死亡 国土局称其非法开采

富江二级公路(起于富源县富村镇、止于罗平县长底乡)自开工建设以来,学英鹏程砂厂于今年3月16日向富村镇政府和富江公路建设指挥部反映,富江公路将压覆其采区。对此,富村镇政府与富源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县国土资源局派出矿管科科长余侃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根据学英鹏程砂厂采矿许可证划定的采区,认为富江公路没经过采区范围,且砂厂现在的工作面也没在合法的采区范围内,属越界非法开采。
之前,经工作人员核实,去年9月21日,县国土资源局和富村国土资源分局,向砂厂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通知书》:学英鹏程砂厂在富老公路边小雨汪村旁采砂的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采剥面在矿界南部方向越出100余米开采的行为,根据《矿产资源法》,现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学英鹏程砂厂的相关许可证于今年2月到期,到目前为止仍未取得合法手续。"富村镇党委龙书记说,今年3月1日,富村镇安监所到砂厂下发停产通知书,要求砂厂办齐证照后,向镇安监所提出复产申请并经批准后方能生产。但砂厂置之不理,在没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仍然非法开采,并采取各种方式多次阻挠富江公路施工,导致砂厂旁100余米路段一直无法施工。多次沟通未果。
砂厂老板刘跃权称已在证照到期前到相关部门审核过,但一直没审核下来。
4月12日,刘跃权向富江公路建设指挥部反映,富江公路占用采区约0.02 平方公里,且道路建设将路面降低了6米,导致砂厂无法生产,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刘跃权向镇政府提出两个要求供选择:一、由富村镇及上级有关部门为他无偿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为他征用土地更改采区,同时给予搬迁补偿。二、补偿168万元关闭砂厂。否则,不准对学英鹏程砂厂旁的富江公路路段进行施工。
富村镇政府基于富江公路并未占据采区,且砂厂非法和越界开采的实际,认为要求不合理,不予以考虑。但在其他方面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今年8月,富村镇党委、政府多次对刘跃权做工作,但均未取得进展。
8月16日,县委、县政府安排富江公路建设指挥部,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富村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学英鹏程砂厂阻挠公路施工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对砂厂的采区范围通过再次核实,向砂厂业主详细说明情况,县安监局向业主说明安全生产评估通过的条件和政策。下午,参会人员到砂厂对刘跃权及其家属做工作,将有关政策和规定向刘跃权及其家属作了详细说明。
随后几天,镇政府领导多次找刘跃权做工作,到8月24晚,仍有工作人员向刘跃权做思想工作。但刘跃权坚持他的要求,工作没有任何进展。
为保障富江公路顺利施工,8月25日,富村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对砂厂旁富江公路路段进行警戒施工。期间,刘跃权73岁的父亲刘正贤、70岁的母亲傅小粉、妻子张学英、二弟刘跃达等人多次冲入警戒线内阻止施工,并辱骂前来劝解的工作人员和进行人身攻击。
刘正贤在二儿子刘跃达的唆使下,多次冲入警戒线内,均被工作人员从警戒区域内牵出来送回家中。最后一次冲入警戒线内后,被水井村委会副书记背出,刘正贤拒不回家,一直睡在警戒线外。
当天下午5点左右,家属要求将刘正贤送到镇卫生院医治。为维护当时的施工秩序,工作人员及时将刘正贤送到富村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医生彭休礼介绍,入院时,刘正贤较为清醒,没有异状。富村镇党委龙书记介绍,到医院后,工作人员多次与家属联系,希望派人来陪护,但家属却拒绝安排人来。当晚,镇上安排亦佐村委会的3人照顾。
8月26日上午8点15分左右,刘跃权兄弟自行将刘正贤从富村镇卫生院背出,称要转院治疗,但未说转到何处。
龙书记称,刘正贤私自离开镇卫生院后,镇政府没接到任何反映。经事后了解,8月26日,刘正贤到县医院住院。直到8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刘正贤家属打电话到富村镇党政办公室说"刘正贤已死亡"。经落实,刘正贤于8月30日在县医院急诊科死亡。
前天,记者来到砂厂。看守厂子的老人介绍,8月25日,确实因施工发生纠纷,但没有打人的事,死者是被施工人员拉出来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昨天,死者的亲家张家顺称,老人确实多次冲到警戒线内来到挖机前,被施工人员拉出,但最后一次被背出来放在地上后,老人就称自己动不了了,随后被送进医院。
富村镇政府接到刘正贤死亡的消息后,及时成立并派出工作组处理此事。其中,思想工作组一行8人在镇党委副书记张学元带领下,于8月30日下午1点到达县医院,先后与家属交谈。但半小时内,双方没达成共识。
死者的长子刘跃权示意其他家属将停在太平间的遗体抬出,强行将死者放入富村镇政府公务用车中。
富村镇工作组人员分别对家属做工作。但家属组织了50余人到县医院,多次推搡工作人员并恶语相加,且扬言要报复、殴打工作人员。随后,家属多次强行拉住工作组人员,要求安排车辆与他们一起将死者拉到县政府。随后,县公安局副局长牛宝周、副政委张超及时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此事。经劝说后,双方进行交谈。
富村镇工作组、富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与家属代表,于下午5点40分在酒店交谈。
8月31日上午7点半左右,30余名家属披麻戴孝来到县政府大楼前聚集。上午10点半左右,家属返回医院将死者抬走,向县政府办公楼走去。在抬至鸣凤路与太和街交叉口时,县委、县政府及时启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等部门立即组织警力将为首的家属杨应强、刘查英、刘灿等强制带离。公安机关已对此事立案侦查,死者死因正在调查。
当晚,工作组与家属在县信访局协商。家属要求政府赔偿900万元解决死者的死亡问题;政府要赔偿砂厂损失,死者和砂厂的问题一并解决,但不同意尸检。镇政府工作组建议: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特别强调需要尸检。关于补偿问题,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后,提出有关依据,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因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双方协商无果。
昨天,双方再次协商。死者家属将砂厂损失降低到50万元,死者处理费要30万元,但始终不同意尸检。
刘跃权说,按习俗他们不同意尸检,父亲死亡是施工影响造成的,所以政府得赔偿。"我父亲身体一直不错。转到县医院后,医生检查后说情况不好。"刘跃权说,8月30日上午8点左右,他和父亲来到县信访局反映,可还没说几句话,老人就说他快不行了。随后他将父亲扶上车送到县医院抢救,到急诊科时已死亡。
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表示,当天上午并未见刘家父子前去反映。
刘跃权称,他2005年承包了这片采区,并办理了开采许可证,承包期12年。至于越界开采,他也不知道自己的采区应在哪里。
刘正贤的主治医师、县医院外二科牛医生介绍,8月26日刘正贤到医院,经初步检查,他的胸、腹部有压痛,血压偏低、心率过缓,肝、肾功能不好,身上没发现明显破损和淤血。刘正贤在医院能自行走动,情况还好。"8月30日上午8点半我查房时老人还在,没有异常。随后我就去做手术。上午9点20分,手术中接到急诊科电话称刘正贤死亡了。"
富村镇党委龙书记表示,刘正贤究竟因何而死,只有通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一定要查明死因。一旦结果出来,是政府的责任将决不推辞,否则不会支付费用。但鉴于刘跃权的实际困难,可以在其他方面予以适当帮助。(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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