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6日星期五

深圳一男子在公安局大门自焚 警方调查原因(图)

羊城晚报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往现场,事故地点已经拉起了两条警戒线,几名民警正在勘察现场,周围聚集了十几名民警和保安人员。当记者走近后发现门口登记处牌子那里有一些白色的粉末和一些黑色的布料,旁边一块草皮已经烧黑,草皮上的汽油塑料桶中还剩有少量的汽油。
据对面小区里的一名保安称:"当时看到一个火人从登记室的后边跑出来,经过草地,跑到门口,附近的保安员发现后迅速拿来灭火器灭火,整个过程不超过1分钟。"该保安告诉记者,当时这个人伤势较重,整个身体僵硬,随后120赶到,将男子送往平乐骨科医院。
因该男子伤势较重,随后被转送往市第二医院烧伤科,据医生介绍该男子身上90%烧伤,生命危在旦夕,现已送往重症监护室。
目前,辖区民警已开始对自焚男子的身份和自焚原因进行调查。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男子自焚事件发生两小时后,该处迅速反应,通过深圳公安微博对外发布消息,赢得网友广泛好评。微博消息如下:"下午14时50分左右,有一男性(目前身份不详)在罗湖区解放路西自焚。附近物业公司的保安员发现后,即用灭火器将该男子身上的火扑灭,及时报警并通知120到现场救护。事件发生后,辖区派出所及时出警赶到现场协助120将该男子送往医院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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